根据《集体合同法》规定,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即视为合法有效。
劳动争议经常发生,如果不了解基础的劳动法律知识,对于劳动者来说不能很好地维护权益,对于用人单位来说不能有效地防范风险。为此,笔者为大家编写了“劳动法律知识实务问答”,一问一答,简洁明了。
今天介绍集体合同的问题。
1、什么是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
【法条链接】《集体合同规定》第五条
2、什么是专项集体合同?
专项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集体协商的某项内容签订的专项书面协议。
【法条链接】《集体合同规定》第五条
3、谁可以代表职工与用人单位订立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
在县级以下区域内,建筑业、采矿业、餐饮服务业等行业可以由工会与企业方面代表订立行业性集体合同,或者订立区域性集体合同。
【法条链接】《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三条
4、集体合同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1)劳动报酬;
(2)工作时间;
(3)休息休假;
(4)劳动安全卫生;
(5)保险福利;
(6)职工培训;
(7)劳动纪律;
(8)劳动定额;
(9)合同期限;
(10)变更、解除、终止集体合同的协商程序;
(11)双方履行集体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12)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时协商处理的约定;
(13)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
(14)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约定的内容;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法条链接】《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一条、《集体合同规定》第六条
5、集体合同什么时间生效?
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法条链接】《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四条
6、集体合同中的劳动报酬、劳动条件标准有什么要求?
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
【法条链接】《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五条
7、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有哪些不同?
(1)合同的主体不同。集体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当事人是由工会或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全体企业职工;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是用人单位,而另一方当事人是劳动者个人。
(2)合同的签订程序不同。集体合同需由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先行协商合同草案,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后方可签订;而劳动合同由职工本人与用人单位直接签订。
(3)合同的生效条件不同。集体合同签订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而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4)合同的内容不同。集体合同规定的是劳动者集体劳动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明确的是用人单位的整体性措施;劳动合同则仅限于规定劳动者个人和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
(5)合同的适用范围不同。集体合同适用于用人单位的全体职工,即一份集体合同适用于用人单位的每一名职工;劳动合同则只适用于签订该合同的劳动者个人,对用人单位的其他劳动者没有约束力。
8、集体合同出现争议如何解决?
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法条链接】《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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