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薇)含优惠或折扣商品不能退货、口头协议代替正式合同或付款后才能看到格式合同内容……昨天,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不公平格式条款”消费者认知及线索征集调查报告》中显示,不公平格式条款现象在消费生活中仍屡见不鲜,涉及领域广、侵权手段隐蔽、对消费者影响大。遇到不公平格式条款后,超七成消费者仍会选择继续交易,主要原因在于经营者过于强势,消费者被迫同意格式条款内容,否则无法继续交易。
本次线索征集时间为5月17日-6月5日。经整理,中消协共回收有效问卷462份,其中选择遇到过不公平格式条款的406人。调查显示,87.88%的消费者遇到过不公平格式条款,遇到不公平格式条款后,超七成消费者仍会选择继续交易,主要原因在于经营者过于强势,消费者被迫同意格式条款内容,否则无法继续交易。多数消费者在遇到消费不公时,能够正确选择消费维权【进入黑猫投诉】渠道。同时,近五分之一的参与调查者选择“默默忍受”,说明维权成本高、维权效果不理想等原因使得消费者维权信心不足。
《报告》指出,不公平格式条款现象在消费生活中仍然屡见不鲜,涉及领域广、侵权手段隐蔽、对消费者影响大。对于造成不公平格式条款的原因《报告》分析指出,经营者过于强势,执法不完善、不到位,消费者太弱势,法律、法规标准不健全,社会诚信意识有待加强,消费者缺乏维权意识等六项原因是主因。
针对《报告》中暴露出的问题,中消协建议保障消费者在格式合同交易中的合法权益,应当构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源头治理上,经营者要增强公平意识和责任意识,公平合理地制定格式合同,并尽到提示说明义务。
消费者要提高合同意识和维权意识,全面了解所签订的格式合同;过程管控中,应继续大力推行格式合同范本,完善落实格式合同备案制度;严肃查处,完善事后救济环节,要充分利用好受理投诉举报和舆情监测等渠道,及时受理消费者相关投诉、举报,强化舆情动态监测和分析研判,建立完善不公平格式条款的线索发现机制。针对有问题的合同格式条款,消费者协会和有关监管部门要综合运用建议、约谈、要求整改等形式,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