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门子旗下有什么品牌(西门子是德国什么品牌旗下的产品)

河南商报首席记者 孙科 文/图去年,全省法院共受理一审知识产权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8628件,同比增长33.4%;二审知识产权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896件,同比增长238%。还有两件案件被最高人民法...

20230123112152744826067.jpg河南商报首席记者 孙科 文/图去年,全省法院共受理一审知识产权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8628件,同比增长33.4%;二审知识产权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896件,同比增长238%。还有两件案件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2018年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和"2018年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4月24日,在"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18年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案例】在电商平台上"傍名牌",他被判赔31万多元西门子股份公司于1994年成立的全资子公司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管理中国区域内业务,经营范围包含电气、电子和机械产品等。"西门子"、"SIEMENS"商标及其企业名称在国际和中国境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龚百军在一电商平台上的"展翼商城"店铺中销售产品名称为"燃气灶德国西门子一级能效全国联保10年质保2年免费换新双灶嵌入式家用天然气煤气灶台式液化气炉具"的燃气灶,其在该"展翼商城"店铺中即商品详情中使用"德国西门子"字样,在其产品的包装、实物、说明书上使用"德国西门子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字样,宣传照片上使用有"SIEIMENS"标识。法院经审理认为,龚百军在其销售的燃气灶中突出使用"西门子"和"SIEIMENS"字样,足以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与误认;擅自将"西门子"作为企业名称使用,足以使相关公众产生混淆,误将其产品及服务与西门子股份公司、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相联系,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法院判令龚百军停止侵权并赔偿31.65万元。一审判决后,各方当事人均未上诉,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意义:伴随着互联网经济的繁荣和发展,一些价低质次的商品采取"傍名牌"的方式借助网络平台进行销售,不仅侵犯了知名品牌的知识产权,而且给消费者带来了一定的安全隐患。本案的公正审理,有力保护了德国西门子股份公司、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的良好商誉,规范了网络商户的销售行为,平等保护了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增强了外商在中国投资的信心。(实习编辑 熊子文 编辑 戴晨曦)

  • 发表于 2023-01-23 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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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类: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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