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客户填写):_________
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精神现就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移动通信服务
相关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共同遵照执行:
1.甲方为乙方在中国移动通信网络覆盖的范围内提供移动通信网络服务和客户服务,向乙方提供其
申请开通的各项移动通信服务,并根据有关管理部门批准的资费标准向乙方收取相关费用。
2.乙方必须使用国家给予入网许可标志的移动电话机,由于乙方使用无入网许可移动电话机所带来
的损失,甲方不负责任。
3.乙方入网后的移动电话均具有区内、国内长途和国内漫游功能。
4.乙方可向甲方申请开通国际长途、国际漫游功能及各项服务功能。乙方如申请开通国际长途和国
际漫游功能,须在甲方营业场所办理相关手续并预存话费,方可在签订有自动漫游协议的国家和地区使用
移动电话。
5.乙方入网时,个人用户须向甲方提供真实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他人办理,代办人须同时提供委托
人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单位用户凭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并保证所
有登记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工作人员核对客户登记资料。甲方如发现乙方所填写
的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有权停止向乙方提供通信服务(以下简称停机)。
6.乙方入网登记资料信息发生变化,须及时通知甲方。凡因乙方通信地址不详,邮政编码不准确等
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收到甲方发出的话费帐单、用户认证信函以及其他业务通知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
承担。
7.乙方住所地(自然人有效身份证件上的住址或法人营业执照上的住所)不在本市的客户,选择以
下两种方式之一入网:
(1)须由本市居民或本市单位提供担保,同时由担保人本人签字或担保单位盖章认可;
(2)乙方凭有效证件,办理话费预存,预存的最低额度根据不同业务项目由甲方确定。
在乙方未发生欠费的情况下,如担保人要求撤销担保并经甲方同意,则乙方须提供新的担保人手机停机保号,并与
甲方协商解决相关事宜;乙方亦可到甲方营业场所办理话费预存。如乙方既未提供新的担保人又未办理话
费预存,甲方有权停机。
如乙方因欠费被停机,担保人在结清欠费和违约金后,可以解除担保合同。
乙方必须提供新的担保人或办理话费预存,甲方方为乙方重新开机。
乙方应保证所登记的担保人的资
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如甲方发现担保人的登记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有权停机。
8.乙方应于每月1日至20日与甲方结清上一计费周期的通信费用。如乙方违反上述约定,甲方有权停
机,并依欠费金额按每日3%。的标准加收违约金。欠费满三个月的,甲方有权做销号处理,本协议自动
终止。销号后,甲方有权继续追索乙方所欠的全部费用。
9.乙方应根据自身支付能力对通信费用进行控制。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交费信用程度确定乙方的话
费透支额度。为了保护乙方的权益,若乙方通信费用超出话费透支额度,甲方应通知乙方有关情况,乙方
应在甲方通知期间内交清已发生的费用,否则甲方有权停止为乙方提供部分或全部通信服务。
10.甲乙双方同意:若乙方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入网或过户的,乙方未付的通
信费用超过_____元时,甲方有权通过发送短消息(以甲方短消息成功发送视为通知送达)通知乙方交纳
至少_______元的预存费用。如未付的通信费用达到_________元乙方仍未交纳预存费用,甲方有权暂停为
乙方提供通信服务。本条优先于第八条的适用。
11.若乙方对甲方收取的话费存有异议且有充分理由,经乙方书面申请,甲方应予调查核实并作相应
处理。
12.乙方申请停机,应照常交纳每个月的停机保号费;因欠费等原因被甲方停机期间,应照常交纳每
个月的基本月租费。
13.乙方在欠费情况下不能办理除交费以外的其他业务。
14.乙方转让移动电话号码使用权应经甲方同意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方为有效。甲方保留对乙方追索
未结清费用的权利。
15.乙方要求退网时,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后方可解除本协议,甲方已收取的入网费、sim卡费、选号
费等不退还。
16.乙方可自行设置和解除sim卡的个人密码(pin),初始pin是1234。在连续三次输入错误的密码
时将会锁卡,此时请携带有效证件(入网时所用证件)前往甲方营业厅解锁,严禁自行解锁。因人为操作
不当致使sim卡损坏或永久性锁死,甲方不提供免费更换业务。
17.乙方申请开通各种新业务时,应配备具有该功能的移动电话,由于乙方移动电话功能不支持造成
无法使用新业务的,甲方不负责任。
18.客户服务密码是乙方重要的客户资料,乙方应妥善保管,凡使用客户服务密码办理的业务,均视
为乙方亲自办理手机停机保号,由乙方负责。甲乙双方确认,甲方不知道乙方客户服务密码的内容。由于乙方保管不善
等原因造成客户服务密码被盗用,乙方须缴纳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甲方应协助乙方及公安部门进行调查
,但甲方不对由于上述原因所造成的乙方损失负责。
19.甲方应依法保障乙方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20.由于乙方保管不善等原因被他人非法盗打,乙方须缴纳因被盗打而产生的全部费用。甲方应在技
术上协助乙方及公安部门进行调查,但甲方不对由于上述原因所造成的乙方损失负责。
21.为改善网络通信质量,甲方有权对网络采取扩容、调整、软件升级等措施,并以业务公告或其他
形式提前通知乙方,对因此导致乙方通信中断、号码更改等而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如
因甲方通信网络整体升级,导致本人网协议无法履行,甲方同意在乙方转到甲方其他网络时提供优惠,但
不承担违约责任,已收取的各项费用不退。
22.对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战争、暴乱等)及政府行为而使本协议部分或全部不
能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23.本协议如有变更,甲方将以业务公告的形式通知乙方;若乙方对新协议有异议,须在业务公告发
出后一个月内与甲方协商,否则将视为乙方已知悉并同意本协议的变更。
24.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提交诉讼的,由甲方所在地
人民法院管辖。
25.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6.本协议的解释权归甲方。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客户入网登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