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敏之是武则天的外甥,韩国夫人武顺的儿子,魏国夫人贺兰氏(影视剧中贺兰敏月为后人杜撰,真实姓名不可考)的哥哥。贺兰敏之(642年~671年),字常住,河南洛阳人。唐朝外戚大臣,女皇武则天的外甥,韩国公贺兰安石之子,母为韩国夫人武顺。年轻英俊,风流倜傥,妄行不法。门荫入仕,起家尚衣奉御,授太子左庶子,迁左散骑常侍、弘文馆学士。出继外祖父武士彟,赐姓武氏,袭封周国公,拜太子宾客、检校秘书监。行为不端,配流雷州,恢复贺兰本姓。
贺兰敏之本就“挟爱佻横”,桀骜不驯,恃宠而骄。对于敏之种种恶行,让武则天暴怒不已,便下令将他流放到雷州,并恢复他的本姓贺兰。当他来到韶州时,以马缰绳自缢而死。武则天当时都忍了,甚至非常偏袒她这位甥男。直至多年以后,她才指出贺兰敏之十条大罪(主要是生活作风问题,包括与毑母杨姥姥通奸,强暴太平公主的侍女,强暴姨弟妇准太子妃等等),将其流放岭南,并将其刺杀于流放途中。在朝中曾与他友好的人,后来大都被流放到岭南。贺兰敏之年轻英俊、才华横溢、出身高贵、风流倜傥,然而很有可能是因少年乱伦阴影,导致心理变态。《资治通鉴》称“敏之貌美”,《旧唐书》云其“年少色美”。
贺兰敏之才名远扬,他在弘文馆的时候,曾经编《三十国春秋》一百卷(南朝梁的萧方等也曾编过一部《三十国春秋》),现今此书只剩下辑本一卷。“朝内士子交游甚众”,武则天将其甥男选定为自己的得力助手,将二十多岁的贺兰敏之袭爵周国公,赐姓武氏。打算利用侄子和外甥辅助自己登基为帝。无奈亲人不争气,还想杀自己,很令人恶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