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和谐法治24个大字包括: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这24个字,主要涉及国家、社会和公民三个层面,它回答了我们要建设什么样的国家、构建什么样的社会和培育什么样的公民等重大问题。
法治文明是政治文明的核心组成部分,是社会整体发展和进步的基本标志和重要表征。法治文明的形成过程与人类整体文明的发展脉络大致趋同,均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从落后到先进的历史进程。现代法治文明的成果,也是人类在对法律不断认识和突破的历史演变过程中逐渐积累而成的。早在原始部落的族群生活模式下,就萌芽出了“规矩”意识,到了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
法律成了保护奴隶主和封建地主专制统治利益的最强有力的暴力武器,随着近现代资本主义文明的开启,法治文明建设才真正提上了日程,保护人权、维护自由、建立秩序等法治的基本价值原则也逐渐成为现代社会的普遍追求。但人类社会只有跨入到社会主义阶段,才真正能为符合人类文明发展规律的法治文明建设奠定坚实的阶级基础和经济基础。
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解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建设目标,也是从价值目标层面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理念的凝练,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居于最高层次,对其他层次的价值理念具有统领作用。
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对美好社会的生动表述,也是从社会层面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理念的凝练。它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属性,是我们党矢志不渝、长期实践的核心价值理念。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是从个人行为层面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理念的凝练。它覆盖社会道德生活的各个领域,是公民必须恪守的基本道德准则,也是评价公民道德行为选择的基本价值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