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流关工委最新政策公示(双流管委会电话)

临沂市购房补贴第六批什么时候公示 关于临沂市购房补贴第六批公示的具体时间尚未公布,建议你关注临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官方网凯模轮站或者咨询当地相关部门,及时了解补贴政策的最新消...

临沂市购房补贴第六批什么时候公示

关于临沂市购房补贴第六批公示的具体时间尚未公布,建议你关注临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官方网凯模轮站或者咨询当地相关部门,及时了解补贴政策的最新消息。一般情况下,政策公示都会提前进行通知,您也可以通过当地媒体码者途径获得相关信息,以方便及时申请购房补贴。同时,建议盯信您了解好购房补贴的申请条件及流程,以免错失申请的机会。

成都落户最新政策2023

积分落户成都新政策如下:

1、完成居住登记,在成都合法稳定居住,有成都市居住证;

2、在合法稳定就业,单位职工缴此碧纳社保,个体工商户缴纳灵活就业社保,需要连续缴纳五年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连续缴纳五年成都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3、无任何犯罪记录(山扒和包括酒驾等情况也算);

4、居住证积分总分值达到年度落户要求(2023年度是140分)。

成都积分落户办理流程:

1、积分受理。随到随积,全年工作日内均可申报积分;同一月内不得重复申报积分;本次积分结果尚未公布之前,不得再次申报积分。申请人应到居住证签发地的区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积分办理窗口申报积分;

2、分数公布。自申请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可在“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逗盯台”的“个人中心”查询;

3、名单公示。积分结果公布后2个工作日内,依据年度居住证积分入户分值线确定入户名单,并宴大在“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的“公示公告”栏“入户公示”中公示;

4、名单公告。积分入户公示3日后,公布积分入户正式名单,申请人可在“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的“公示公告”栏“入户公告”中查询积分入户名单;

5、入户通知单打印。符合积分入户人员可在“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的“个册答人中心”里下载打印《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通知单》;

6、办理入户。符合积分入户人员,应在正式入户名单公布后60日内,到区县公安办证中心办理入户,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州祥慧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成都公租房2022年最新政策

法律分析:1、申请和申报材料齐全且形式符合要求的,应当予以受理。申请和申报材料不齐全或者形式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全部补正申请和申报材料的,应当予以受理。

2、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自收到或者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会同区民政、社会保障、工商、公安、税务等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的申请和申报材料以及户籍、收入、财产和住房状况等进行审查。

审查可以采取查档证、邻里访问、入户调查等方式。申请人及有关棚埋单位、组织和个人应当积极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3、经审查合格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十五日。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区住房保障部门对异议应当予以核实,并公布核实结果。

拒不配合审查、经审查不合格的或者因公示期内有异议经核实异议成立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驳回其申请,并书面说明理由。

申请人对区住房保障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市住房保障部门申请复核。

4、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将审查合格的住房保障申请及有关申报材料一并报市住房保障部门,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核。

公安、规划和国土、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以及有链磨蚂关金融机构、金融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予以协助。

5、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十五日。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市住房保障部门对异议应当予以核实,并公布核实结果。

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或者因公示期内有异议经核实异议成立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驳回其申请,并书面说明理由。

6、经公示无异议或者有异议但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按照轮候规则列入轮候册进行轮候。

7、轮候到位的申请人可以在住房保障部门提供的住房范围游源内,自行选定具体的住房,并按规定签订租赁协议。

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三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四川人才网上2020年的公示怎么不见了

您好,2020年四川省人才网上吵改公示的信息可能已经下架了,因为每年都会有新的公示信息发布,所以之前的信息可能已经被替换掉了。如果您想查看最新的公示信息,可做昌以登录四川省人才网官网,查看最新的公示信息。2020年四川省人才网上公示的信息可能已经下架了,因为升胡判每年都会有新的公示信息发布,所以之前的信息可能已经被替换掉了。如果您想查看最新的公示信息,可以登录四川省人才网官网,查看最新的公示信息。

成都最新限购政策?

符合在限购区域内购房资格者,在2016年10月1日后,未新购买商品房的,可以新购一套住房,无论是新房还是二手房,只能再买1套。值得注意的是二手房是此次才成为限购对象,也就是说二手房是从3月24日之后计入,去年10月1日限购政策后,购买二手房的客户,仍然可继续新购一套。

举个栗子:

曹操在高新南区上班,2016年10月1日,在高新南区买了1套新房,现在根据新政,今天开始,他不能在高新南区继续购买新的住房了,无论是新房或者二手房,他已经没有购买资格;刘备也在高新南区上班,2016年10月1日之后,他在高新南区买了1套二手房,根据新政,从今天起,刘备还有资格在区域内新购1套住房,但无论是新房还是二手房,察侍他都只能再买一套。

限购新政二:强化伏没祥区域职住平衡

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区域内购买住房的,购房者须具有限购区域户籍,或在限购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

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限购政策继续按成办发〔2016〕45号文件执行,但其中非本区户籍居民须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

怎么理解?

因限购区域扩大了11个区域,包括此前的高新区和天府新区累计13个区域。购房资格认定从1年变2年。限购的区域可以划分为三个部分:高新南区、天府新区、其他11个限购区域。根据成都市房管局的最新解读,在其他11个限购区域内,可以交叉购买;高新南区和天府新区,可以在其他11个限购区购买一套,但在其他11个限购区购买一套后,就不能在高新南区或者天府新区买房;高新南区和天府新区,继续执行去年的政策,彼此不能交叉购买。

又一个栗子:

皮皮虾的户籍在锦江区,2016年10月1日前购买过一套商品房,但他仍可以在其他11个限购区域(即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再买1套住房,但是不能在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或者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买房。

限购新政三:加强购房资格审核

非本区域户籍居民不得通过补缴社会保险在限购区域购买住房。房管、人社等部门要切实履缺搏行职责,强化部门协作,加强购房资格审核,确保住房限购措施落到实处。

什么鬼?

“非本区域户籍居民不得通过补缴社会保险在限购区域购买住房。”同时不再将缴纳个人所得税作为取得购房资格的途径,并要求相关部门加强审查,防止弄虚作假。这一条,在前两条的基础上又进行了更深入的限购,严格了购房资格审查。

再来个栗子:

大师兄本来在金牛区上班,户口也在金牛,但他看上了天府新区的一套房子,在本次限购新政之前,他找到自己在天府新区开公司的朋友,假冒朋友公司的员工补交了1年社保,拿着假社保以骗取天府新区购房资格。而现在,大师兄这种行为不再被允许,新的限购政策对这种行为明令禁止。

限购新政四:支持合理住房需求

对于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端人才等,经所在区政府(管委会)认定后,其购房可不受户籍、社保缴纳时限的限制,但所购商品住房自合同备案之日起、二手住房自载入不动产登记簿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转让。

解读:

新政支持重大项目和创新创业,对“人才引进”的购房需求给予了区别的对待,这让有意来蓉工作和生活的各类符合要求的人才并没有置业的障碍。只要获得在区政府(管委会)认定(相关手续并未公示),允许买房,但是买到的这套房子5年内不能上市转让。换句话说,只能自住或出租,遏制投机炒房行为。

还举个栗子:没得栗子了,自己理解吧!!!

限购新政五: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严厉查处违规收取诚意金、虚高装修费用变相提价、伪造或虚开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违法违规行为。

几个字解答下:

该条新政针对开发商进行了严格的规定,是防止开发商推高楼市价格的有效手段。“诚意金”并非“定金”,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预售前收取“购房诚意金”,并与排号、认购等行为挂钩,这种资金并不具有“定金”性质,此种行为将消费者置于非常弱势的地位,其权益根本无法得到保障,同时给房地产市场秩序以及金融市场秩序带来极大风险。

而虚高装修费用变相提价通常是开发商在政策不允许开发商随意涨价的“调控”手段下的钻空子行为。成都去年出台相关规定,“同一项目分期建设销售的,价格增速不得高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而少数开发商就通过“改精装,虚高装修费”,甚至强加装修条款让购房者买单。伪造或虚开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行为,则更是违法行为。

  • 发表于 2023-07-14 22:37
  • 阅读 ( 170 )
  • 分类:生活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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